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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教育投资集团党委支部生活日工作规范
作者: 时间:2017-06-30 00:00:00 访问次数:人
潍坊滨海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支部生活日工作规范
为加强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对支部生活日作出如下规范。
一、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每月固定一天作为支部生活日,全体党员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日期。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的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每月至少联系一次,推送学习内容,党员每月一次向党组织汇报情况。因事请假的党员,要安排及时补课。
二、主要内容
把“两学一做”作为支部生活日的基本内容,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突出政治学习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作风转变,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起来、认真起来、严肃起来。党员活动室要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提倡党员佩戴党徽,保证党的组织生活严肃认真、氛围庄重。
1、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利用支部生活日时间,统筹安排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确定每月第一周周五为支部生活日,在支部生活日基础上每月至少再确定1天,每月第四周周五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市委、市财政局党委重大部署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讨论。谈心谈话、每年至少一次的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具体召开时间可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2、开展主题活动。各党支部依托支部生活日,结合实际积极搭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围绕强化政治学习教育,可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集体诵读党章、观看专题教育片、邀请先模人物作报告、到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进党校接受教育培训等。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可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走访老党员、帮扶困难群众、爱心募捐、政策宣传、志愿服务等。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可组织党员承诺践诺、亮身份比奉献、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立足岗位作贡献,在干事创业中展示先锋形象。
3、自觉交纳党费。每名党员在支部生活日当天,按规定向党支部自觉足额交纳党费,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交,不得由党组织垫交或扣缴党费。党支部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年底各党支部向集团党委报告全年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潍坊滨海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三、保障措施
1、制订计划。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职尽责,各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要求和本支部全年工作部署,对全年支部生活日按月度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具体时间、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做到年度有计划、月月有安排、次次有主题。各党支部的支部生活日安排计划,年初要报公司党委审定备案并印发支部全体党员。每月支部生活日的主题和内容,可结合形势任务变化作适当调整补充,一般提前2天通知党员。
2、全程记实。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记录,将每月支部生活日活动情况如实记录在《支部生活日记录本》上,注意留存影像资料,实行全程留痕、存档备查。有条件的,每名党员建立学习记录本,做好个人参加支部生活日活动记录。党员签到、请销假、送学、补课等情况要留存好记录。参加支部生活日情况要纳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内容,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3、强化督导。通过随机列席、实地查看、调阅影像资料、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各党支部联系指导员要全程指导监督党支部各项活动,对活动记录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
4、严格考核。把支部生活日落实情况作为各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党支部书记和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三会一课”制度基本要求
2017年5月31日
附件:
“三会一课”制度基本要求
一、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代表列席。会议原则上由支部书记主持。
3、主要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部署,执行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计划办法;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和对党员的奖惩;研究协调群众组织工作;讨论需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的其它事项。
4、会议程序:会议主持人阐明召开会议的目的或主题,简要通报会议议程;主持人提出需讨论研究问题的初步解决方案;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人员在决议上签字确认。
5、有关要求:(1)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为有效,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人数超过支部成员的半数方能开会。(2)研究讨论多个问题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逐个研究表决。(3)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重大问题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大会原则上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
3、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推选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程序:(1)主持人报告本支部党员总数、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缺席原因,宣布会议是否有效。(2)主持人向与会人员介绍会议议题和相关内容。(3)与会党员就会议议题展开讨论,发表意见。(4)需作出决议或决定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表决形式一般包括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意见一般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
5、有关要求:(1)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开展讨论,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同方可有效,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开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2)如果决议的问题多于1个,应逐项表决;接收新党员时,应逐个表决。(3)对于经过讨论暂时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原则上由党小组长主持。
3、主要任务:议题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小组实际情况确定。传达学习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分配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需由党小组研究的其他事项。
4、会议程序:主持人阐明召开会议的目的和主题;传达党支部决议,对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提出要求;组织党员对需讨论研究问题发表意见、讨论决定。
四、党课
1、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1次。
2、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也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其他表现突出的同志参加。
3、主要任务:向党员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讲解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精神,讲解党的基本知识。
4、有关要求:(1)党课要贴近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不搞照本宣科,不得以致富培训、技术指导、业务交流等代替上党课。(2)支部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可采取“微党课”形式组织党员轮流上讲台讲党课。(3)根据需要可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作党课辅导报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4)党支部书记形成的党课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